各学区教办、幼儿园:
根据温教研室〔2008〕188号文件精神,决定举行2008年泰顺县幼儿园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
1、全县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。
2、凡未参加过县级或县级以上案例评比的教学案例均可参评。
3、每位作者限交一篇。
二、案例写作及参评要求:
1.案例主题:我的一次教研经历
2. 案例写作要求:
(1)以亲身经历的一次(有效的或无效的)教研活动为案例,体会教研活动对教师专业成长的作用,感悟教研活动的改进之道。事件叙述要具体,把自己印象最深的情境和感想写出来,提倡把体会和感悟蕴含在事件叙述之中。写作格式参照“教育叙事研究”样式,所写事件要求亲身经历,具体真实,叙述清楚,对同行有启发。
(2)案例中的事例必须具备真实性、亲历性、典型性和问题性。字数应控制在2000至6000字之间。凡案例偏离主题,字数超过6000字不再参评;署名写在文章标题下面,打印稿一式3份(一律采用Word文档,A4纸,页边距设置上、下为2.54cm,左、右为3.17cm;标题用小三号黑体,正文用小四号字宋体,行距1.5倍,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用小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及所在单位)。电子稿按请发到林翠芳的电子信箱tslincuifang@163.com
三、报送时间:截止2008年8月15日
四、评比方法:各学区(园)初评后按推荐名额将送评案例汇总,集中送交县教育科,县教育科将组织评委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发给获奖证书,并择优送到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参评。
五、其他:
1、严禁抄袭和上网下载他人的作品,文责自负,若弄虚作假,剽窃抄袭他人案例,三年内不准参加案例评选。
2、每篇案例交20元评审费。
六、名额分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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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阳学区 |
三魁学区 |
泗溪学区 |
雅彭学区 |
仕阳学区 |
司前学区 |
筱村学区 |
机关幼儿园 |
育才幼儿园 |
中心幼儿园 |
新城幼儿园 |
文化馆幼儿园 |
图书馆幼儿园 |
育才学前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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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顺县教育局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|